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
“雙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舉措。2025年春季學期即將來臨,為鞏固“雙減”工作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行為,我們向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因此,請各校外培訓機構嚴格遵守法律和“雙減”政策,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開展學科類培訓,不得以住家教師、眾籌私教、國學素養、思維訓練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
全區校外培訓機構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標準和退費規則、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收費項目、方式等信息,不得使用個人賬戶、微信轉賬個人等形式收取培訓費;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要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用應當按規定作為負債管理,嚴禁提前確認收入;鼓勵采用“先學后付”或“數字人民幣”預付式消費。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督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據實開具發票。
全區校外培訓機構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舉辦者、法定代表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把學員和教職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安全設施設備,暢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開展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開展安全自查自糾,完善消防疏散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特別是必須確保監控全覆蓋,且監控存儲期間不少于30天,并對全體從業人員定期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確保不發生機構教職工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等事件。
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實行清單制管理。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已分別公布《2022—2025學年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競賽活動名單》。全區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舉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
近期甲流高發,全區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防疫部門及社區的要求,針對學生普及預防甲流的常識;要控制傳染源,保持機構內部通風和衛生達標,一旦發現有師生疑似患病,應及時督促就醫。
希望全區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要求,不斷規范培訓行為,誠信經營,健康發展,推動校外培訓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提升,切實保障學員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無證辦學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各級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5年2月10日
內容來源: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