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開學以來,校外培訓機構紛紛開展招生宣傳,各類“充值優惠”“限時特價”“買一贈一”等促銷活動琳瑯滿目。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消費風險,切實維護家長學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寶安區預付式經營專項治理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大預付式消費宣傳工作的通知》有關工作部署。
寶安區教育局
在此提醒廣大家長朋友們
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
“三思而后行”
收好這份“避坑”指南!
?!“多買多送”“買三送三”“買得越多,課程單價越便宜”,部分培訓機構以此誘導家長預繳、多繳課程費用。如果家長因課程效果不佳或培訓機構經營出現問題而申請退款時,可能會遇到培訓機構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款或拖延退款的情況。
?!建議家長們遇到“高額優惠”時,保持冷靜,根據《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請家長朋友們切記“好,再來”,主動拒絕大課包。要知道,您的超期交費、超額交費預付款很有可能被培訓機構“寅吃卯糧”挪作他用,一旦產生糾紛,退費維權不容易。
No.2
?!一些培訓機構為了避免資金監管,會要求學生家長通過微信、支付寶和現金等私人轉賬方式支付培訓費用,并提供額外“優惠”。這種做法導致資金未進入公司監管賬戶,缺乏有效監管。如果發生收款機構“卷款跑路”的情況,預付的費用將難以追回。
?!建議家長們在繳費前,在“先學后付”、國家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平臺專用監管賬戶、銀行數字人民幣預付式收費賬戶(強烈推薦!今年每一家培訓機構均會開通銀行數字人民幣賬號)三種模式中進行選擇,同時必須確認收款方單位名稱與培訓合同、機構證照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切記不要轉賬給個人賬戶!在繳納預付款后,要及時向商家索取發票、收據等消費憑證,妥善保管好商家的宣傳資料、協議合同以及和銷售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等,確保有關消費憑證上加蓋與商家名稱一致的公章、財務章或發票專用章,以備日后發生消費糾紛時維權有據。
?!一些培訓機構利用制定合同的優勢地位,將“報名后概不退課”“因消費者個人原因未在約定時間上完課程的不予退款”“培訓機構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教師”等寫入格式合同,并告訴家長及學員“合同都是這樣的,不能修改”,當家長及學員因為教師頻繁變更或者學生個人原因想退課或者補上未上課程時,培訓機構就以家長及學員自愿簽字承認合同內容為由拒絕退費或補充課程。
?!建議家長們要堅持簽署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對收費方式、課程內容、退費規則、爭議解決方式等予以明確,對涉及合同重要事項的變更要與培訓機構事先約定,無法協商一致時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
家長朋友們
孩子的健康快樂成長
是我們共同的愿望
衷心希望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引導孩子全面發展
讓我們同向同行
共同守護孩子們健康燦爛的笑容
內容來源: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本期編輯:小樂同學